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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】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撑起未成年人“保护伞”
2023-09-18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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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9-18

 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,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、权益保障的新期待,以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为着力点,联合多部门探索构建多元化救助体系,通过四种工作方式,为未成年人撑起强有力的法律“保护伞”,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成效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近三年来,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共发放救助金12人19万元,移送民政救助50余人。救助案件数量及金额大幅增加,有效解决被救助未成年人家庭困难,实实在在让困境儿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、检察的温情、社会的温暖。

  一、导入政府保护,开展多元救助。加强与公安、民政、教育、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联系,扩大救助线索来源,对司法救助后生活仍然贫困的救助群众,引入民政救助等社会救助,打破救助部门壁垒,有力提高救助质效。例如,在开展“法治进校园”活动中发现,未成年人海某某姐妹2人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,且其家庭属于建档户,为使两救助对象的学习和生活得到保障,我院积极对接民政部门,建议将海某某姐妹2人纳入孤儿救助范围,进一步提升困难救助保障水平。

  二、建立部门联动,力争应救尽救。建立内部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机制,并要求各内设业务部门在办理涉困境儿童、未成年人被害人等案件时,将符合救助条件的线索,移送到控申部门办理。如2023年7月份办理的贺某某交通肇事案中,刑事案件承办人发现该案造成2名未成年人家庭生活困难,且民事赔偿部分未达成协议,该条救助线索转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受理审查后转控申部门办理,并申请自治区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,该救助案件的办理为困境儿童的健康成长起到保驾护航作用。

  三、彰显救急救困,传递检察温情。司法救助发放的不仅是钱,更是一份希望。“丈夫因交通肇事案去世,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只垫付了部分丧葬费用,我又没有固定职业,两个孩子年幼,希望能得到检察院的帮助。”这是我院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的死者妻子司法救助申请书的内容,我院启动救助案件调查程序,鉴于被害人家庭经济困难,我院经核查后认为,该案申请人的情形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,受理了其司法救助申请。同时,我院秉持最大限度地兼顾法、理、情,有效化解社会矛盾,帮助申请人解心结,为其提供帮助,开导其要安心抚养孩子,鼓励其积极面对生活中的不幸。

  四、开展定期回访,强化人文关怀。为强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效果,形成工作良性互动,我院采取在落实救助金后三个月内,通过电话回访、上门走访等形式,对被救助人进行回访。详细了解被救助人的家庭生活、生产情况,对救助的举措是否落实到位开展监督,对在政策范围内未落实的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,让被救助人及其家庭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温暖。

  今后,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、法治自觉、检察自觉,对未成年被害人做到应救助尽救助,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与推进社会治理相融合,主动对接相关部门,形成立体化多元救助帮扶体系,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“无缝衔接”,构建教育扶持、心理疏导等多元化司法救助格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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